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对平板硫化机和辅助装置,特别是和装模、卸模装置之间相互作用引起的附加危险的基本安全要求。对辅助装置本身的安全要求,未予规定。本标准适用于具有垂直锁模运动、行程超过6mm 的模压成型橡塑制品、胶带、胶板的平板硫化机。本标准第4章所列平板硫化机(见3.1)的重大危险均涵盖了模压硫化机(见3.1.1)和胶带硫化机/胶板硫化机(见3.1.2)。本标准不涵盖下列机器:———注射成型机;———充气轮胎硫化机;———内胎、各类胶囊硫化机;———热成型机;———反应注射成型机。本标准不包括:———具有潜在爆炸环境下使用的设备及防护系统的要求;———排气通风系统的设计要求。英文名称:Safety requirements of daylight press
标准状态:现行
中标分类:化工>>化工机械与设备>>G95橡胶、塑料用机械
ICS分类:71.120;83.200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发布日期:2010-11-10
实施日期:2012-01-01
出版日期:2012-01-01
页数:44页
前言
本标准的第5章、第6章、第7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本标准修改采用欧洲标准EN289:2004《橡塑机械 模压机 安全要求》(英文版)。本标准根据EN289:2004重新起草,附录I列出了本标准与EN289:2004章条编号的对照表,以便比较。本标准与EN289:2004的有关技术性差异用垂直线标识在正文中它们所涉及的条款的页边空白处,并在附录J中列出了这些技术性差异及原因以供参考。本标准还做了以下编辑性修改:———用“本标准”代替“本欧洲标准”;———用“前言”代替欧洲标准“前言”;———删除EN289:2004引言;———删除EN289:2004“文献”一章;———删除EN289:2004的附录ZA(资料性附录);———欧洲标准EN289:2004中的引用标准,大部分已经转化为我国国家标准,本标准尽量引用了我国国家标准;———增加了附录I和附录J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附录A~附录H 为规范性附录,附录I和附录J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橡胶塑料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71)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益阳橡胶塑料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湖州东方机械有限公司。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宁波千普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余姚华泰橡塑机械有限公司、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华橡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秩、刘雪云、张冬益、李纪生、王连明、洪军、杨雅凤、贺平、孙鲁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