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部分规定了民用轻小型无人机(起飞重量为0.25 kg~150 kg)系统(含飞行器和地面站)的振动试验要求和方法,包括试验条件、试验设备和仪表、试验过程、试验中断和恢复、试验结果评定和试验报告等。 本部分适用于在运输和使用过程中可能会经历振动环境的民用轻小型(*大起飞重量大于0.25 kg且不大于150 kg)多旋翼无人机系统、固定翼无人机系统、无人直升机系统和车载式地面站,以此确定民用轻小型无人机系统是否能承受振动环境的影响。标准状态:现行
ICS分类:航空器和航天器工程>>49.020航空器与航天器综合
发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日期:2020-07-21
实施日期:2021-02-01
页数:16页
前言
航空器与航天器综合相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