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GB25684的本部分规定了土方回填压实机的安全要求,并给出了土方回填压实机的图例(见附录A)。本部分与GB25684.1(规定了土方机械的通用安全要求)合并使用。本部分的特定要求优先于GB25684.1的通用要求。本部分适用于GB/T8498定义的土方回填压实机。本部分规定了本范围的土方机械在制造商指定用途和预知的误操作条件下应用时,与其相关的所有重大危险、危险状态或危险事件:并规定了在使用、操作和维护中消除或降低重大危险、危险状态或危险事件引起的风险的技术措施。本部分不适用于在本部分实施前制造的机器。英文名称:Earth-moving machinery - Safety - Part 11: Requirements for earth and landfill compactors
标准状态:作废
替代情况:被GB/T 25684.11-2021代替
中标分类:工程建设>>施工机械设备>>P97建筑工程施工机械
ICS分类:材料储运设备>>53.100土方机械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发布日期:2010-12-23
实施日期:2012-01-01
作废日期:2022-07-01
出版日期:2012-01-01
页数:12页
前言
GB25684的本部分的4.3.2、4.3.3、4.3.4、4.3.5、4.3.6、4.4、4.5、4.6和4.7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GB25684《土方机械 安全》分为13个部分:———第1部分:通用要求;———第2部分:推土机的要求;———第3部分:装载机的要求;———第4部分:挖掘装载机的要求;———第5部分:液压挖掘机的要求;———第6部分:自卸车的要求;———第7部分:铲运机的要求;———第8部分:平地机的要求;———第9部分:吊管机的要求;———第10部分:挖沟机的要求;———第11部分:土方回填压实机的要求;———第12部分:机械挖掘机的要求;———第13部分:压路机的要求。本部分为GB25684的第11部分,本部分应与第1部分配合使用。本部分修改采用ISO20474-11:2008《土方机械 安全 第11部分:土方回填压实机的要求》(英文版)。本部分根据ISO20474-11:2008重新起草。考虑到我国国情,在采用ISO20474-11:2008时,本部分作了一些修改。有关技术性差异已编入正文中并在它们所涉及的条款的外侧页边空白处用垂直单线标识。在附录B中给出了这些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的一览表以供参考。为便于使用,本部分作了下列编辑性修改:———删除了国际标准的前言,修改了国际标准的引言和第1章;———对ISO20474-11:2008中引用的国际标准,用已被采用为我国的标准代替对应的国际标准;———参考文献中增加了ISO/TS20474-14:2008和EN474-11:2006。本部分的附录A 和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本部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本部分由全国土方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34)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天津工程机械研究院、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国家场(厂)内机动车辆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段琳、田力军、王一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