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部分规定了未经表面处理的铝合金建筑型材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贮存及合同(或订货单)内容。 本部分适用于表面未经处理的建筑用铝合金热挤压型材。 用途相同的热挤压管或其他行业用的热挤压型材也可参照采用。英文名称:Wrought aluminium alloy extruded profiles for architecture - Part 1: Mill finish profiles
标准状态:作废
替代情况:替代GB 5237.1-2004;被GB/T 5237.1-2017代替;强制性转化为推荐性标准,其文本不做任何调整;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17年第7号
中标分类:冶金>>有色金属及其合金产品>>H61轻金属及其合金
ICS分类:冶金>>有色金属产品>>77.150.10铝产品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发布日期:2008-08-28
实施日期:2009-09-01
作废日期:2018-07-01
出版日期:2009-09-01
页数:20页
前言
本部分第4.3条、第4.4.1.1.2条是强制性的,表3中公称壁厚为≤1.50犿犿的型材壁厚偏差要求和第4.5条的拉伸性能要求是强制性的,其余内容是推荐性的。GB5237《铝合金建筑型材》分为六部分:---第1部分:基材---第2部分:阳*氧化型材---第3部分:电泳涂漆型材---第4部分:粉末喷涂型材---第5部分:氟碳漆喷涂型材---第6部分:隔热型材本部分为GB5237的第1部分。本部分主要作为GB5237.2、GB5237.3、GB5237.4、GB5237.5、GB5237.6的基材标准。本部分代替GB5237.1-2004《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1部分:基材》。本部分是参考欧盟EN 755.2-1997《铝及铝合金挤压棒、管、型 第2 部分:力学性能》、EN12020.2-2001《6060 及6063 铝及铝合金精密型材 第2 部分:尺寸及外形允许偏差》和日本JISH4100-1999《铝及铝合金挤压型材》以及美国ANSIH35.2-2006《铝加工产品的尺寸偏差》进行修订的。本部分与GB5237.1-2004的主要技术差异如下:---增加了6005、6060、6463、6463A 合金,并增加了6005-T5、6005-T6、6060-T5、6060-T6、6463-T5、6463-T6、6463A-T5和6463A-T6的力学性能要求,同时规定了断后伸长率犃和犃50mm的性能值;---增加了外接圆的定义;---标记中将产品名称改为基材;---规定了除压条、压盖、扣板等需要弹性装配的型材之外,型材*小公称壁厚应不小于1.20mm;---对尺寸允许偏差值进行了比较大的修改。设计单位和使用单位使用本部分订购建筑门、窗型材时,应根据其门、窗所在地建筑技术需要和技术规范,正确选择型材壁厚尺寸。本部分未包括的铝及铝合金型材,可执行GB/T6892-2006《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挤压型材》。本部分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提出。本部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广东坚美铝型材厂有限公司、福建省南平铝业有限公司、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标准计量质量研究所、广东兴发铝业有限公司。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国家有色金属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华南有色金属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四川广汉三星铝业有限公司、上海浙东建材有限公司、广亚铝业有限公司。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卢继延、范顺科、戴悦星、朱玉华、何则济、黄长远、陈文泗、何耀祖、张中兴。本部分所取代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T5237-1985、GB/T5237-1993(未经表面处理的型材部分)、GB/T 5237.1-2000、GB5237.1-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