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的本部分具体规定了评定室内用折叠翻靠床的安全性要求的试验方法。本部分适用于已装配完毕,并准备投入使用的产品。本部分是模拟正常使用以及可预见的习惯误用时,折叠翻靠床各部位受载条件下具有的强度试验。本部分旨在评价产品的性能,并不限定材料、造型结构和加工工艺。试验结果仅对受检样品有效。当这些试验结果拟用于其他同类产品时,则试验样品宜具有该类型产品的代表性。对于样品结构不满足试验程序的试件,试验尽可能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并记录与规定试验程序的差异。英文名称:Foldaway beds—Safety requirements and tests—Part 2:Test methods
标准状态:现行
中标分类:轻工、文化与生活用品>>家具>>Y81家具制品
ICS分类:家用和商用设备、文娱、体育>>97.140家具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发布日期:2011-01-14
实施日期:2011-06-01
出版日期:2011-06-01
页数:12页
前言
《折叠翻靠床 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分为以下两个部分:———GB26172.1—2010 折叠翻靠床 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第1部分:安全要求;———GB/T26172.2—2010 折叠翻靠床 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第2部分:试验方法。本部分是《折叠翻靠床 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的第2部分。本部分修改采用ISO10131-2:1997《折叠翻靠床 安全要求和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英文版),本部分与ISO10131-2:1997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删除规范性引用文件ISO554:1976(见第2章,ISO10131-2:1997第2章);———删除“试验前,试件应至少存放一周,存放条件按照ISO554的规定,温度为(23±2)℃,相对湿度为(50±5)%(见3.2,ISO10131-2:1997第3章);———修改木质胶合材料的试验前存放时间,即“若试件是以木材或类似材料胶合而成,则制造后应在正常室内环境中存放至少4周才能开展试验”改为“若试件是以木材或类似材料胶合而成,从制成后到试验前,应至少在一般室内环境下连续存放7d”(见3.2,ISO10131-2:1997第3章)。本部分还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用小数点符号“.”代替小数点符号“,”;———页码变化;———用“本标准”代替“本国际标准”;———用“本标准的本部分”代替“本国际标准的本部分”;———增加了附录A(资料性附录);———删除国际标准中资料性概述要素(包括封面、前言和引言)。本部分的附录A 为资料性附录。本部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本部分由全国家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80)归口。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杭州炬日家具工业有限公司、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参加起草单位:浙江林学院。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李光耀、周关松、戴钟、刘志坤、刘曜国、罗菊芬、古鸣、许俊、胡孙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