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废弃通信产品有毒有害物质信息提供、回收过程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与处理、残余物质处理、处理结果评估等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废弃通信产品。英文名称:Technical requirements of environmentally innocuous disposal for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disused telecommunication equipment
标准状态:现行
中标分类:环境保护>>污染物排放标准>>Z71一般固体废弃物控制标准
ICS分类:环保、保健与安全>>废物>>13.030.10固态废物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发布日期:2011-01-14
实施日期:2011-06-01
出版日期:2011-06-01
页数:8页
前言
与本标准技术内容有关的还有如下标准,在本标准的制定过程中还注意了与以下标准的协调统一:———废弃通信产品回收处理设备要求;———通信记录媒体的回收处理要求;———通信网络设备的回收处理要求;———通信终端设备的回收处理要求;———通信用锂离子电池的回收处理要求;———通信用铅酸蓄电池的回收处理要求;———废弃通信产品再使用技术要求。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本标准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研究院、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中讯邮电咨询设计院、诺基亚通信有限公司、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伟祥、蒋京鑫、朱永光、王殿魁、陈敏、陈四雄、李晓明、张翠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