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部分规定了矿物棉及其制品试验方法的术语和定义、试验条件、试样的选取以及试验记录。本部分适用于绝热、吸声用的玻璃棉、岩棉、矿渣棉、硅酸铝棉及其制品各项性能的试验方法。其他类似绝热材料也可参照。英文名称:Test methods for mineral wool and its products—Part 1:General principles
标准状态:作废
替代情况:替代GB/T 5480.1-1985;被GB/T 5480-2008代替
中标分类:建材>>建材产品>>Q25绝热、吸声、轻质与防火材料
ICS分类:建筑材料和建筑物>>建筑物的防护>>91.120.10绝热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发布日期:2004-04-30
实施日期:2004-12-01
作废日期:2008-11-01
出版日期:2004-12-01
页数:16开, 页数:5, 字数:8千字
前言
GB/T5480《矿物棉及其制品试验方法》分为7个部分:-第1部分:总则;-第2部分:垂直度和平整度;-第3部分:尺寸和密度;-第4部分:纤维平均直径;-第5部分:渣球含量;-第6部分:酸度系数;-第7部分:吸湿性。本部分为GB/T5480的第1部分。本部分代替GB/T5480.1-1985《矿物棉及其制品试验方法总则》。本部分与GB/T5480.1-198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增加了引用标准,引用了GB/T4132-1996《绝热材料及相关术语》,同时按GB/T1.1-2000的规定增加了引用标准的标准用语(见本版的2);-对本部分中的术语定义进行了删减和调整,删除了GB/T4132-1996中已有的和GB/T5480中不再用到的术语定义,增加了吸湿性、端面垂直度、直角偏离度和平整度等术语和定义(1985年版的附录A;本版的3);-对试验环境的要求进行了修改,把试验均可在常温常湿的试验环境下进行,改为对试验室环境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试验项目,应在相应的试验方法中注明。未注明试验室环境条件的均可于试验室内的自然环境下进行,推荐采用环境条件为室温16C-280C,相对湿度30肠-80%(1985年版的2.1;本版的4.1);-修改了样品状态的调节,把原版本规定的试样需要在试验环境下自由放置24h后再进行试验,改为区分不同试验项目采用不同的状态调节方式(1985年版的2.2;本版的4.2);-删除了抽样方法(1985年版的3.1,3.2,3.3);-修改了试样的选取方法,规定了取样的顺序以及切取试样时应随机取样,以保证试验数据具有代表性(1985年版的3.4;本版的5),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有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应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部分由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提出。本部分由全国绝热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91)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南京玻璃纤维研究设计院。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王佳庆、葛敦世。本部分首次发布于198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