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部分规定了对具有电子枪的装置有关人身装置安全的特殊要求。本部分适用于所有具有电子枪的电热装置。 本部分也适用于电子枪装置的预制和使用辉光放电的非加热电子枪装置以及电子枪的高压电源。英文名称:Safety in electroheat installations - Part 7: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installations with electron guns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替代GB 5959.7-1987
中标分类:电工>>电气设备与器具>>K60电气设备与器具综合
ICS分类:ICS 机械制造>>工业炉>>25.180.10电炉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发布日期:2008-09-19
实施日期:2009-06-01
出版日期:2009-06-01
页数:平装16开/页数:12/字数:18千字
前言
本部分除第16章外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GB5959《电热装置的安全》有如下13个部分:---第1部分:通用要求(GB5959.1-2005,IEC60519-1:2003,IDT);---第2部分:对电弧炉装置的特殊要求(GB5959.2-2008,IEC60519-4:2006,IDT);---第3 部分:对感应和导电加热装置以及感应熔炼装置的特殊要求(GB5959.3-2008,IEC60519��3:2005,IDT);---第4部分:对电阻加热装置的特殊要求(GB5959.4-2008,IEC60519-2:2006,IDT);---第41部分:对电阻加热装置---玻璃加热和熔化装置的特殊要求(GB5959.41-2004,IEC60519-21:1998,IDT);---第5部分:等离子设备的安全规范(GB5959.5-1991,eqvIEC60519-5:1980);---第6部分:工业微波加热设备的安全规范(GB5959.6-2008,IEC60519-6:2002,IDT);---第7部分:对具有电子枪的装置的特殊要求(GB5959.7-2008,IEC60519-7:2008,IDT);---第8部分:对电渣重熔炉的特殊要求(GB5959.8-2007,IEC60519-8:2005,IDT);---第9部分:对高频介质加热装置的特殊要求(GB5959.9-2008,IEC60519-9:2005,IDT);---第10部分:对工商业用电阻仿形加热系统的特殊要求(IEC60519-10:2005,待转化);---第11部分:对液态金属电磁搅拌、输送或浇注设备的特殊要求(GB5959.11-2000,idtIEC60519-11:1997);---第13部分:对具有爆炸性气氛的电热装置的特殊要求(GB5959.13-2008)。本部分为GB5959的第7部分。本部分与IEC60519-7:2008《电热装置的安全 第7部分:对具有电子枪的装置的特殊要求》(第二版,英文版)同时起草修订。IEC60519-7:2008根据本部分翻译起草。为便于使用,对于IEC60519-7:2008,本部分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本标准一词改为本部分;---删除国际标准的前言和序言;---考虑到我国保护人身安全的要求和高频介质加热装置为综合性的机电成套设备,其范围扩展到对有关人身和包括必要的机械装置安全的特殊要求;---增加GB18871-2002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本部分代替GB5959.7-1987《电热设备的安全 第七部分:对具有电子枪的装置的特殊要求》,与后者相比的主要技术变化如下(仅列项目名称):---根据GB5959.1-2005文本结构,将标准由原来的11章增加为16章,编号、标题全部重新改排;全文本标准改为本部分;---全文章条编号和标题按IEC60519-7:2008对应修改,编写按GB/T1.1规定;---范围:增加有关人身装置安全的特殊要求规定;修改适用于具有一支或多支电子枪的电热设备的适用范围为适用于所有具有电子枪的电热装置;增加本部分也适用于电子枪装置的预制和使用辉光放电的非加热电子枪装置以及电子枪的高压电源;增加GB5959.1-2005《电热装置的安全 第1 部分:通用要求》的所有要求适用于本部分。本部分在第6章至第16章中给出了对电子枪装置的所有附加要求;---增加2 规范性引用文件章,引用GB/T2900.23-2008、IEC60204-1:2005、GB5959.1-2005、IEC60364-4-43、GB18871-2002标准;---增加3.1~3.13共13条术语和定义;---增加第4章~第6章;---增加7 维修期的电子枪室高压接地;增加7.2 机械式接地装置;增加7.3 自动式接地装置;---增加第9章~第11章;---增加12 控制电路和控制功能;---增加12.1 控制电路;---增加12.2 控制功能;---增加14 某些工艺处理或部件引起的危险;---增加14.1 防火;---增加14.2 爆炸危险;---增加14.3 环境污染;---增加14.4 健康危害;---改原标准9 真空系统和9.1、9.2、9.3为14.5 真空系统;---删除原标准9.4;---改原标准6 X�采湎吆妥贤庀呶�15 X�采湎�;---增加16 标记、铭牌、技术文件和说明书章;---增加16.2 检测、交付使用和对具有电子枪装置的使用和维护说明。本部分由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提出。本部分由全国工业电热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21)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西安交通大学、西安电炉研究所有限公司。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赵玉清、刘西萍、赵卫平、张英明。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5959.7-1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