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内河船舶舱室噪声级的*大限制值。 本标准适用于干货船、液货船、集装箱船、客船、推(拖)船、滚装船、高速船、耙吸式和绞吸式挖泥船,其他船舶参照执行。英文名称:Regulation on noise levels on board inland ships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替代GB 5980-2000
中标分类:环境保护>>污染物排放标准>>Z67物理污染控制标准
ICS分类:17.140.20;47.020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发布日期:2009-03-09
实施日期:2009-11-01
出版日期:2009-11-01
页数:8页
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本标准代替GB5980—2000《内河船舶噪声级规定》。本标准与GB5980—2000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将“船舶分类和噪声级限制值”调整为“船舶分类和噪声级*大限制值”(见第3章)。———“航行时间,h”调整为“连续航行时间犜/h”(见表1)。———船长75m,调整为70m(见表1)。———Ⅰ类船机舱控制室由74dB(A)调整为75dB(A);Ⅱ 类船机舱控制室由76dB(A)调整为75dB(A);工作间由86dB(A)调整为85dB(A);Ⅰ 类船驾驶室由60dB(A)调整为65dB(A);Ⅱ类船驾驶室由64dB(A)调整为65dB(A);Ⅰ 类船报务室由60dB(A)调整为65dB(A);Ⅱ类船厨房由85dB(A)调整为80dB(A)(见表2)。———增加了“船长小于25m 的高速船可参照执行。”(见表2)。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内河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30)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长江船舶设计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前进。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5980—1986、GB598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