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GB4404的本部分规定了燕麦(Avenasativa L.)种子的质量要求、检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部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的上述燕麦种子,涵盖包衣种子和非包衣种子。英文名称:Seed of food crops—Part 4:Oats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替代GB 4404.5-1999
中标分类:农业、林业>>粮食与饲料作物>>B21种籽与育种
ICS分类:农业>>农业和林业>>65.020.20植物栽培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发布日期:2011-01-14
实施日期:2012-01-01
出版日期:2012-01-01
页数:8页
前言
GB4404的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GB4404《粮食作物种子》分为以下几个部分:———第1部分:禾谷类;———第2部分:豆类;———第3部分:荞麦;———第4部分:燕麦;……本部分为GB4404的第4部分。本部分代替GB4404.5—1999《粮食作物种子 燕麦》。本部分与GB4404.5—1999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明确了适用范围;———修订了定义和术语;———修改了燕麦大田用种的纯度要求;———取消了包装、运输、贮藏的引用规定;———修订了检验规则。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本部分由全国农作物种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7)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农业部谷物品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农业部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太原)、农业部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西安)、河北省种子管理总站、内蒙古自治区种子管理站。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赵建宗、胡学旭、刘青、冯铸、史桂琴、谢华峰、刘占平。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4404.5—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