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GB 4407《经济作物种子》分为两个部分,本部分为GB4407的第1部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有关规定和种业发展新情况对GB4407.1—1996《经济作物种子 纤维类》的修订,并代替GB4407.1—1996。本部分与GB4407.1—199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明确了适用范围; ———修订了定义和术语; ———明确了棉花薄膜包衣种子、转基因种子的质量指标; ———增加了棉花杂交种及其亲本种子的质量指标; ———修改了亚麻种子净种子、黄麻和红麻种子发芽率的要求; ———修订了检验规则。GB 4407的本部分规定了陆地棉、海岛棉、原果黄麻、长果黄麻、红麻和亚麻种子的质量要求、检验方法和检验规则。本部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的上述纤维类种子。英文名称:Seed of economic crops—Part 1:Fibre species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替代GB 4407.1-1996
中标分类:农业、林业>>经济作物>>B32纤维作物与产品
ICS分类:农业>>农业和林业>>65.020.20植物栽培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发布日期:2008-04-14
实施日期:2008-09-01
出版日期:2008-09-01
页数:8页
前言
GB4407的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GB4407《经济作物种子》分为两个部分:---第1部分:纤维类;---第2部分:油料类。本部分为GB4407的第1部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有关规定和种业发展新情况对GB4407.1-1996《经济作物种子 纤维类》的修订,并代替GB4407.1-1996。本部分与GB4407.1-199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明确了适用范围;---修订了定义和术语;---明确了棉花薄膜包衣种子、转基因种子的质量指标;---增加了棉花杂交种及其亲本种子的质量指标;---修改了亚麻种子净种子、黄麻和红麻种子发芽率的要求;---修订了检验规则。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本部分由全国农作物种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农业部棉花品质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农业部麻类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支巨振、杨伟华、金石桥、许红霞、杨瑞林、赵建宗、傅友兰。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4408-1984、GB4409-1984;---GB4407.1-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