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船舶及海洋工程用结构钢的分类和牌号、订货内容、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要求、检验和试验、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 本标准适用于制造远洋、沿海和内河航区航行船舶、渔船及海洋工程结构用厚度不大于150mm 的钢板、厚度不大于25.4mm 的钢带及剪切板和厚度或直径不大于50mm 的型钢。英文名称:Ship and ocean engineering structural steel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替代GB 712-2000;《硫酸铵》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强制性转化为推荐性标准,其文本不做任何调整;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17年第7号
中标分类:冶金>>钢铁产品>>H46钢板、钢带
ICS分类:冶金>>钢铁产品>>77.140.50扁平钢和半成品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发布日期:2011-06-16
实施日期:2012-02-01
出版日期:2012-02-01
页数:20页
前言
本标准中第2、3、4章,第6.6.2以及附录B为推荐性的,其余为强制性的。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参照中国船级社(CCS)《材料与焊接规范》对GB712—2000《船体用结构钢》进行修订。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GB712—2000《船体用结构钢》废止。本标准与GB712—2000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修改了标准名称;———增加了订货内容;———增加了高强度、超高强度6个钢级的24个牌号和Z向钢Z25、Z35两个级别;———对钢中P、S等有害元素加严控制;———增加了高强度、超高强度钢级24个牌号的化学成分、力学性能等;———增加了表面质量修磨面积的规定;———钢带的表面质量允许不正常部分减少为6%;———增加“数值修约”一章;———增加附录A(钢材的牌号、交货状态和冲击检验批量)、附录B(各船级社规范中规定船体用钢各钢级、牌号的对应关系表)。本标准的附录A 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冶金信息标准研究院、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首钢总公司、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中国船级社。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徐源、朴志民、王晓虎、赵捷、曹志强、李红、赖朝彬、吴波、徐海泉、黄正玉、师莉、成小军、曹忠孝、马玉璞、原建华、陈英俊、董天真、朱爱玲、李小莉、高燕、李晓波。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712—1965、GB712—1979、GB712—1988、GB712—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