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GB/T2893的本部分规定了不同类型安全标志和安全标记的安全色和设计原则,这些安全标志和安全标记在工作区域和公共场所中主要用于预防事故、防止火灾、传递危险情况信息和紧急疏散等。本部分也规定了在制定含有安全标志的标准时所适用的基本原则。本部分适用于需要关注与人身相关的安全问题的所有场所。本部分不适用于引导铁路、公路、内河航运、海运以及空中交通的信号,总之,不适用于法律法规中对此另有规定的领域。英文名称:Graphical symbols—Safety colours and safety signs—Part 1:Design principles for safetry signs and safety markings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替代GB/T 2893.1-2004
中标分类:综合>>基础标准>>A22术语、符号
ICS分类: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图形符号>>01.080.10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发布日期:2013-07-19
实施日期:2013-11-30
出版日期:2013-11-30
页数:20页【彩图】
前言
GB/T2893《图形符号 安全色和安全标志》分为四个部分:———第1部分:安全标志和安全标记的设计原则;———第2部分:产品安全标签的设计原则;———第3部分:安全标志用图形符号设计原则;———第4部分:安全标志材料的色度属性和光度属性。本部分为GB/T2893的第1部分。本部分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代替GB/T2893.1—2004《图形符号 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第1部分:工作场所和公共区域中安全标志的设计原则》,与GB/T2893.1—2004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删除安全标志的标准化过程(GB/T2893.1—2004第6章);———删除安全标志设计中对衬边的规定(GB/T2893.1—2004中的7.1)———删除紧急出口标志与方向辅助标志组合的设计要求(GB/T2893.1—2004中的8.6);———将安全标志尺寸与观察距离的关系放到资料性附录中规定(GB/T2893.1—2004第10章);———删除对安全色和对比色色度属性和光度属性的规定(GB/T2893.1—2004第11章)。本部分使用重新起草法修改采用ISO3864-1:2011《图形符号 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第1部分:安全标志和安全标记的设计原则》。本部分与ISO3864-1:2011相比,存在下列技术性差异:———使用修改采用国际标准的GB/T2893.3代替原国际标准中的引用文件ISO3864-3;———使用修改采用国际标准的GB/T2893.4代替原国际标准中的引用文件ISO3864-4;———使用与国际标准没有对应关系的GB/T15566代替原国际标准中的引用文件ISO17724。本部分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将术语国家标准中已包含的术语不再列出在正文中。本部分由全国图形符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9)提出并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公安部消防局、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铁道部运输局。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陈永权、白殿一、邹传瑜、张亮、屈励、韩布新、陈滋顶。本部分于2004年首次发布,本次为**次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