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水泥化学分析废液中重金属钡、铬、汞、铜及废酸、废碱的处理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水泥化学分析中所排放的废液。英文名称:Methods for dealing with the waste solution of chemical analysis of cement
标准状态:现行
中标分类:建材>>建材产品>>Q11水泥
ICS分类:建筑材料和建筑物>>建筑材料>>91.100.10水泥、石膏、石灰、砂浆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发布日期:2012-12-31
实施日期:2013-08-01
出版日期:2013-08-01
页数:8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水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4)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中国建筑材料检验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冠杰、王瑞海、闫伟志、李少强。本标准为首次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