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民用建筑中城镇燃气、燃气管道及设备、燃烧器具、燃具排烟技术条件、报警器和紧急切断阀的通用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民用建筑中压力不大于0.4MPa的管道城镇燃气。英文名称:General safety technique conditions for gas in civil building
标准状态:现行
中标分类:工程建设>>供热、供气、空调及制冷工程>>P45供热、供气、空调及制冷工程综合
ICS分类:建筑材料和建筑物>>91.140建筑物中的设施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发布日期:2013-07-19
实施日期:2014-05-01
出版日期:2014-05-01
页数:12页
前言
本标准的6.1、6.2.1、6.3.1、6.3.3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镇燃气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东万家乐燃气具有限公司、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艾欧史密斯(中国)热水器有限公司、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尔热水器有限公司、樱花卫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菲斯曼供热技术有限公司、美的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安邦管业有限公司、迅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勇、夏文超、余少言、钟家淞、刘永兴、郑涛、黄国金、嵇永飞、徐旻锋、叶宝华、伍斌强、渠艳红、杨小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