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所采集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一般视每批化妆品数量大小,随机抽取相应数量的包装单位。检验时,应分别从两个包装单位以上的样品中共取10g或10ml。包装量小的样品,取样量可酌减。英文名称:Standard methods of microbiological examination for cosmetics; General rules
标准状态:现行
中标分类:医药、卫生、劳动保护>>卫生>>C51环境卫生
ICS分类:化工技术>>化工产品>>71.100.70美容品、化妆品
发布部门:卫生部
发布日期:1987-05-02
实施日期:1987-10-01
页数:2页
前言
环境卫生相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