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彩色复印(包括多功能)设备(以下简称产品)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产品的设计和制造要求及质量检测。对有附加功能的产品其外部信号接口应按标准接口配置,与其相关的外部网络及相连设备的技术要求不在本标准范围内。本标准适用于原稿为A3及A3以下幅面、使用干式墨粉、热定影、普通纸的彩色复印(包括多功能)设备,其他具有彩色复印功能的产品和大幅面产品可参照使用。本标准不适用于工业用产品(直接连接到三相交流电源的产品)。英文名称:Color copying(including multi-function)devices
标准状态:现行
中标分类:仪器、仪表>>电影、照相、缩微、复印设备>>N47缩微复印机械
ICS分类:成像技术>>印制技术>>37.100.10印刷、复制设备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发布日期:2013-10-10
实施日期:2014-04-15
出版日期:2014-04-15
页数:28页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复印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47)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天津复印技术研究所、理光图像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夏普办公设备(常熟)有限公司、上海富士施乐有限公司、佳能(中国)有限公司、柯尼卡美能达(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三星电子(山东)数码打印机有限公司、东芝泰格信息系统(深圳)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慧玲、刘生应、陈维益、仇相如、鲁俊和、陈挺、李龙日、陈颂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