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检测标准代替了GB/T 16125-1995《大型水蚤测试标准方法》,同GB/T 16125-1995相比的变化如下:将原标准名称《大型水蚤测试标准方法》修改为《大型溢急性毒性实验方法》;将原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修改为范围,并删除大型溢生长及繁殖实验方法(慢性效应);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大型溢急性毒性实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评价可溶性化学物质的毒性、工业废水及固体废弃物浸出液的综合毒性、废水的处理效果、地表水、地下水及水中沉积物的毒性。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实验方法
GB 12997水质 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
GB 12998水质 采样技术指导
GB 12999 水质采样 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半数有效浓度 median effective concentration ECa在24 h或48h内50%暴露在实验液中大型溢活动受抑制(包括死亡)的浓度.
3.2活动抑制 immobilization轻轻摇动实验容器,若15s之内大型涵不能游动,认为其运动能力受到抑制,即使其触角仍能活动,也应算做活动受抑制的个体。
实验原理
本标准用大型潘为实验生物,将大型溢置于一系列浓度的实验溶液中,计数24h和48 h大型溢活动能力受到抑制(包括死亡)的数量,计算24 h和48h半数有效浓度(24 h ECGo和48 h ECo),判断实验溶液的毒性程度。实验分为两个阶段:预实验和正式实验。
数据与报告
0.1 数据
0.1.1 结果的计算
计算24 h和48h对照组和各处理组实验溢活动受抑制数及百分率,以24 h和48 h抑制百分率与受试物浓度做剂量-效应曲线,选择合适的统计方法(如概率单位法或寇氏修正法)计算24 h ECs和48 h ECs,及其95%的置信区间
0.1.2结果的表示
以24 h EC,或48h EC。表示受试物质在相应时间内对大型溢运动能力抑制的程度。当浓度间距过近仍不能获得足够数据时,可采用使****大型溢活动受抑制(包括死亡)的*低浓度和大型涵活动不受抑制(包括死亡)的*高浓度来表示毒性影响的结果。
检测化学物质样品时,以mg/L.表示,计算结果保留3位有效数字。
检测废水样品、固体废弃物或水中沉积物浸出液时,以百分数或mL/L表示,计算结果保留3位有效数字
0.2 实验报告
实验报告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实验用涵的种名、来源、数目、溢龄、饵料、重铬酸钾的24 h ECs对照组是否发生死亡;实验条件下大型溢的任何不正常行为、中毒症状;受试物的名称、化学性质、来源、样品的保存方法、保存时间及前处理方法;
实验环境条件,实验用稀释水的性质,如水温、pH、溶解氧、电导率等情况;实验结果、数据处理、结论;方法依据及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