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GB30000的本部分规定了具有呼吸道或皮肤致敏性的化学品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说明、分类标准判定逻辑、标签。本部分适用于具有呼吸道或皮肤致敏性的化学品按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分类和标签。英文名称:Rules for classification and labelling of chemicals—Part 21:Respiratory or skin sensitization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替代GB 20595-2006
中标分类:综合>>标志、包装、运输、贮存>>A80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综合
ICS分类:环保、保健与安全>>13.300危险品防护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发布日期:2013-10-10
实施日期:2014-11-01
出版日期:2014-11-01
页数:24页【彩图】
前言
本部分第5章、第7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GB30000《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的预期结构和将代替的国家标准为:———第1部分:通则(代替GB13690—2009);———第2部分:爆炸物(代替GB20576—2006);———第3部分:易燃气体(代替GB20577—2006);———第4部分:气溶胶(代替GB20578—2006);———第5部分:氧化性气体(代替GB20579—2006);———第6部分:加压气体(代替GB20580—2006);———第7部分:易燃液体(代替GB20581—2006);———第8部分:易燃固体(代替GB20582—2006);———第9部分:自反应物质和混合物(代替GB20583—2006);———第10部分:自燃液体(代替GB20585—2006);———第11部分:自燃固体(代替GB20586—2006);———第12部分:自热物质和混合物(代替GB20584—2006);———第13部分: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和混合物(代替GB20587—2006);———第14部分:氧化性液体(代替GB20589—2006);———第15部分:氧化性固体(代替GB20590—2006);———第16部分:有机过氧化物(代替GB20591—2006);———第17部分:金属腐蚀物(代替GB20588—2006);———第18部分:急性毒性(代替GB20592—2006);———第19部分:皮肤腐蚀/刺激(代替GB20593—2006);———第20部分:严重眼损伤/眼刺激(代替GB20594—2006);———第21部分:呼吸道或皮肤致敏(代替GB20595—2006);———第22部分:生殖细胞致突变性(代替GB20596—2006);———第23部分:致癌性(代替GB20597—2006);———第24部分:生殖毒性(代替GB20598—2006);———第25部分:特异性靶器官毒性一次接触(代替GB20599—2006);———第26部分:特异性靶器官毒性反复接触(代替GB20601—2006);———第27部分:吸入危害;———第28部分:对水生环境的危害(代替GB20602—2006);———第29部分:对臭氧层的危害;———第30部分:化学品作业场所警示性标志;本部分为GB30000的第21部分。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代替GB20595—2006《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 呼吸或皮肤过敏》。本部分与GB20595—2006相比,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修改了标准的名称,中文名称修改为“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21部分:呼吸道或皮肤致敏”,英文名称为“Rulesforclassificationandlabellingofchemicals—Part21:Respiratoryor skinsensitization”;———增加次级类别“1A 和1B”相关内容;———修改了第1章范围内容,将“警示标签”改为“标签”、删除“警示性说明”;———修改了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的引导语;———增加了第3章“术语和定义”的引导语;———修改了表1表题内容,将“类别”修改为“分类标准”;———修改了“判定逻辑”的部分语句,并将“图1”作为附录A;———修改了原表4和表5部分内容,作为附录B;———修改了原表2和表3部分内容,将“图形符号”修改为“符号”,“名称”修改为“信号词”,“危险性说明”修改为“危险说明”;并一起作为附录C;———删除了原第8章,将相关的“防范说明”内容作为资料性附录D;并将原第6章、第7章、第8章修改整合成第7章;———增加呼吸道或皮肤致敏的标签样例,作为资料性附录E。本部分与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lobally Harmonized System ofClassificationandLabellingofChemicals,GHS)(第四修订版)的有关技术内容一致。本部分由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1)提出并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谱尼测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化工信息中心。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张园、王华、刘伟、王娜、赵黎华、林铮、宋薇、李朝林、梁缙、吴维皑。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20595—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