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醛是一种原浆毒物,能与蛋白质结合,吸入高浓度甲醛后,会出现呼吸道的严重刺激和水肿、眼刺痛、头痛,也可发生支气管哮喘。皮肤直接接触甲醛,可引起皮炎、色斑、坏死等。经常吸入少量甲醛,能引起慢性中毒,出现粘膜充血、皮肤刺激症、过敏性皮炎、指甲角化和脆弱、甲床指端疼痛等。表现头痛、乏力、胃纳差、心悸、失眠、体重减轻以及植物神经紊乱等各种症。
甲醛作为反应剂被广泛用于各种纺织整理助剂中,如树脂整理剂、固色剂、柔软剂、黏合剂等都有游离甲醛释放。我们日常生活中所使用的合成纺织品、服装、皮革、床上用品、窗帘等都含有甲醛。
部分检测标准
目前欧盟没有单一针对甲醛物质的管理法规,有关甲醛的控制要求都包含在相关具体产品法规管理要求中。目前甲醛限制涉及到的法规、标准、指令,部分如下:玩具安全要求EN71,生态化纺织品要求Oko-Tex100,德国食品卫生法LFGB,食品接触物质1935/EC指令等。
检测项目
物质
监管指令
符合标准
甲醛
CAS:
50-00-0
EC
玩具安全
要求 EN71
玩具中所含纺织品的甲醛含量不得超过30mg/kg
(测试方法:ENISO1418-1)
纸张部件中甲醛的含量不得超过30mg/kg
(测试方法:EN645和EN1541)
胶合木板部件中的释放甲醛的含量不得超过80mg/kg
(测试方法:EN717-3)
Oeko-Tex
Standard
100
婴儿产品(36个月以下,不包括皮革制品)不得检出甲醛
直接与皮肤接触的,甲醛含量不得超过75mg/kg
不直接与皮肤接触(只有很小部分可能与皮肤接触)的,
甲醛含量不得超过300mg/kg
装饰材料中甲醛含量不得超过300mg/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