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电热干燥箱及电热鼓风干燥箱的使用条件、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对物品进行干燥、烘焙以及干热灭菌等的电热干燥箱及电热鼓风干燥箱。 本标准不适用于真空干燥箱、远红外干燥箱及防爆干燥箱等特殊类型的干燥箱。英文名称:Electric gravity convection and forced ventilation ovens
标准状态:现行
中标分类:仪器、仪表>>实验室仪器与真空仪器>>N61实验室基础设备
ICS分类:试验>>19.040环境试验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发布日期:2013-12-31
实施日期:2014-08-01
出版日期:2014-08-01
页数:16页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重庆四达试验设备有限公司、杭州雪中炭恒温技术有限公司、机械工业仪器仪表综合技术经济研究所、湖南省计量检测研究院、无锡苏南试验设备有限公司、宁波东方加热设备有限公司、安徽省计量科学研究院、衡阳衡仪电气有限公司。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上海爱斯佩克环境设备有限公司、沈阳仪表科学研究院、上海精宏实验设备有限公司、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重庆银河试验仪器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云生、徐月明、金丽辉、廉振荣、倪一明、王晓峰、金美峰、刘湘衡、沈才忠、邹苏阳、冯华、徐秋玲、熊知明、何纲健、励雅琴、周修源、周连琴、王家龙、王华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