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燃气-蒸汽联合循环余热锅炉的参数范围和性能要求,以及设计、制造、安装、使用、试验、验收和质量责任等的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蒸汽压力不小于2.4MPa,且以水为介质的燃气-蒸汽联合循环余热锅炉;适用于补燃或不补燃型余热锅炉。整体煤气化燃气-蒸汽联合循环(IGCC)系统余热锅炉可参照执行。英文名称:Specification of heat recovery steam generator for combined-cycle for gas-steam
标准状态:现行
中标分类:机械>>活塞式内燃机与其他动力设备>>J98锅炉及其辅助设备
ICS分类:能源和热传导工程>>燃烧器、锅炉>>27.060.30锅炉和热交换器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发布日期:2014-05-06
实施日期:2014-12-01
出版日期:2014-12-01
页数:16页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62)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机械工业北京电工技术经济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薛以泰、赵剑云、杨文、施鸿飞、成德芳、施延洲、徐元凤。引 言近二十年来,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在我国得到迅速发展,特别是近年来建设了一大批大容量、高效率的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电站,大大推动了燃气-蒸汽联合循环余热锅炉的技术发展。余热锅炉是联合循环系统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目前国内尚无针对燃气-蒸汽联合循环余热锅炉相应的专业技术标准,设计制造单位一般采用与国外**公司合作生产或引进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开发设计。为了规范和总结适合我国联合循环电站余热锅炉技术的发展经验,消化、吸收国内外先进的技术和规范,特制定本标准,这对提升和指导国内燃气轮机余热锅炉设计制造水平,推动我国的技术自主创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标准遵循以下原则:a) 适应联合循环电站余热锅炉的技术特点,规范国内联合循环电站余热锅炉产品;b) 优化余热锅炉机组成套设计,吸收引进国内外联合循环电站余热锅炉产品的先进技术;c) 贯彻国家有关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的法规和政策;d) 与有关标准的协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