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家用燃气灶具的能效限定值、节能评价值、能效等级、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本标准适用于仅使用城市燃气的单个燃烧器额定热负荷不大于5.23kW 的家用燃气灶具。本标准不适用于在移动的运输交通工具中使用的燃气灶具。英文名称:Minimum allowable values of energy efficiency and energy efficiency grades for domestic gas cooking appliances
标准状态:现行
中标分类:能源、核技术>>能源、核技术综合>>F01技术管理
ICS分类:能源和热传导工程>>27.010能源和热传导工程综合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发布日期:2014-06-09
实施日期:2015-04-01
出版日期:2015-04-01
页数:12页
前言
本标准的4.3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本标准按照 GB/T1.1—2009给出的规则编写。本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司、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提出。本标准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0)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国家燃气用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海尔集团、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美的厨房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宁波方太厨具有限公司、国家燃气用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佛山)、广东万家乐燃气具有限公司、迅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博西华电器(江苏)有限公司、广州市红日燃具有限公司、广东合胜金属制造有限公司、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帅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樱花卫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普田电器有限公司、上海林内有限公司、伊莱克斯(杭州)家用电器有限公司、浙江苏泊尔家电制造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赓、刘彤、吴伟良、陈雄、易洪斌、曹宁、张炳卫、徐德明、胡业龙、余少言、伍斌强、赵高航、刘松辉、刘艳春、谭六明、夏志生、夏德奇、张敬宗、李波、江华、谭志、肖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