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燃煤电厂用玻璃纤维增强塑料烟囱内筒(以下简称 FRP烟囱内筒)的术语和定义、分类、一般要求、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运输、起吊移位及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以混凝土外筒支撑、运行烟气温度不超过93 ℃、短时(不超过30min)烟气温度不超过121 ℃、直径为4.0m~10.0m 的燃煤电厂用 FRP烟囱内筒。其他 FRP烟囱可参照使用。英文名称:Glass fiber reinforced plastic chimney liners for coal-fired units
标准状态:现行
中标分类:建材>>建材产品>>Q23纤维增强复合材料
ICS分类:橡胶和塑料工业>>83.120增强塑料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发布日期:2014-06-24
实施日期:2015-02-01
出版日期:2015-02-01
页数:28页
前言
本标准按照 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纤维增强塑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9)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武汉理工大学。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北电力设计院工程有限公司、中冶集团建筑研究总院、北京玻钢院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河北可耐特玻璃钢有限公司、冀州中意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昊华中意玻璃钢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继辉、丁安心、倪爱清、冀运东、张凌伟、张大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