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GB 4706.1-2005的该章用下述内容代替。 本部分适用于家用驻立式电灶、灶台、烤箱及类似用途器具的安全。对于连接于相线和中线之间的单相器具,其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对于其他器具,其额定电压不超过480V。 ———烤盘; ———烤架; ———电磁灶台; ———热解式自洁烤箱; ———蒸汽烤箱。 本部分涉及在住宅内和住宅周围所有人员遇到的而由器具所表现出来的通常危险。然而,本部分一般未考虑: ———无人照看的幼儿和残疾人使用此器具; ———儿童玩耍器具。英文名称: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 - Safety - Part 2-6: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stationary cooking ranges hobs ovens and similar appliances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替代GB 4706.22-2002
中标分类:轻工、文化与生活用品>>家用电器、日用机具>>Y63家用电热器具
ICS分类:环保、保健与安全>>13.120家用品安全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发布日期:2008-12-30
实施日期:2010-04-01
出版日期:2010-04-01
页数:28页
前言
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GB4706《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由若干部分组成,第1 部分为通用要求,其他部分为特殊要求。本部分是GB4706的第22部分。本部分应与GB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配合使用。本部分等同采用IEC60335-2-6: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2-6部分:驻立式电灶、灶台、烤箱及类似用途器具的特殊要求》。为便于使用,本部分对IEC60335-2-6:2005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第1部分”一词改为“GB4706.1—2005”;———用小数点“.”代替用做小数点的“,”。本部分代替GB4706.22—2002《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驻立式电灶、灶台、烤箱及类似用途器具的特殊要求》。本部分与GB4706.22—2002的主要差异如下:———IEC 前言有变化;———第1章增加了不考虑身体、感知、智力能力缺乏,或经验和常识缺乏的人员在没有监督或指导的情况下使用器具的情况;———增加了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7.12增加了一些警告语;———7.12.1增加了对连接水源器具的要求;———增加了7.103;———20.101增加了对没有安装稳定装置的电灶的安装要求;———21.101增加了配有可抽出搁架并且该搁架带有止出装置的烤箱的要求;———22.112增加了注解;———增加了22.120、22.121;———32.101增加了使用电子反馈控制计算一氧化碳的浓度器具的试验要求。本部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本部分由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6)归口。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国家家用电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博西华电器(江苏)有限公司。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李一、葛丰亮、闵静、李红伟、黄国庆、吴蒙。本部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4706.22—1988、GB4706.22—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