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GB 4706.1-2005中的该章用下述内容代替: GB 4706的本部分涉及不作家庭使用的商用电烤炉和烤面包炉的安全。对于连接一条相线和中性线的单相器具,其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其他器具不超过480V。 旋转或连续电烤炉和烤面包炉以及采用辐射热烘烤的类似器具,如电热旋转烤肉炉、烤板等,也在本部分范围之内。英文名称: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 - Safety -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commercial electric grillers and toasters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替代GB 4706.39-2003
中标分类:轻工、文化与生活用品>>家用电器、日用机具>>Y68炊事机具、基础标准与通用方法
ICS分类:环保、保健与安全>>13.120家用品安全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发布日期:2008-12-30
实施日期:2010-04-01
出版日期:2010-04-01
页数:20页
前言
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GB4706《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由若干部分组成,第1部分为通用要求,其他部分为特殊要求。本部分是GB4706的第39部分。本部分应与GB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配合使用。本部分等同采用IEC60335-2-48:2002《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2部分:商用电烤炉和烤面包炉的特殊要求》及其修改件第1号(Ed4.0,2008-02)。为便于使用,本部分对IEC60335�玻勃玻矗缸隽讼铝斜嗉�性修改:a) “**部分”一词改为“GB4706.1—2005”;b) 用小数点“.”代替用作小数点的“,”。本部分代替GB4706.39—2003《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商用电烤炉和烤面包炉的特殊要求》本部分与GB4706.39—2003的主要差异如下:———取消了6.2中的注101,增加了“在桌面上使用的器具至少为IPX3,其他器具至少为IPX4”的要求;———取消了6.101;———11.7中增加了注101;———修改了16.2中泄漏电流的限值;———第18章不适用改为适用;———第21章中增加了对可见灼热的电热元件的封装管进行冲击试验的相关内容;———修改了22.101的相关内容;———增加了29.2;———取消了30.3;———修改了30.101中燃烧试验的相关内容。本部分的附录N 为规范性附录。本部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本部分由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6)归口。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北京市服务机械研究所、裕富宝厨具设备(深圳)有限公司、新麦机械(无锡)有限公司、上海一喜食品机械有限公司、广东伊立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李继萍、刘洪伟、颜华、王志峰、丁廷华、张文才、刘旭、丁健。本部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4706.39—1997、GB4706.39—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