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GB4706.1-2005中的该章用下述内容代替: 本部分涉及单相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其他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480V 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加湿器的安全。 ---雾化水的器具; ---由加热蒸发水的器具; ---使空气吹过潮湿介质的器具。 不作为一般家用,但对公众仍可能引起危险的加湿器,例如打算在商店、轻工业和农场中由非专业的人员使用的加湿器也属于本标准的范围。 就实际情况而言,本部分所涉及的加湿器存在的普通危险,是在住宅和住宅周围环境中所有的人可能会遇到的。 然而,一般来说本部分并未涉及: ---无人照看的幼儿和残疾人使用器具时的危险; ---幼儿玩耍器具的情况。英文名称: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 - Safety -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humidifers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替代GB 4706.48-2000
中标分类:电工>>电工综合>>K09卫生、安全、劳动保护
ICS分类:环保、保健与安全>>13.260电击防护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发布日期:2009-03-19
实施日期:2010-05-01
出版日期:2010-05-01
页数:16页
前言
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本部分等同采用IEC60335-2-98: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2部分:加湿器的特殊要求》。本部分应与GB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配合使用。本部分中写明适用的部分,表示GB4706.1-2005中的相应条文适用于本部分;本部分写明代替的部分,则以本部分中的条文为准;本部分写明增加的部分,表示除要符合GB4706.1-2005中的相应条文外,还必须符合本部分条文中所增加的条文。为便于使用,本部分对IEC60335-2-98作了下列编辑性修改:第1部分一词改为GB4706.1-2005。本部分是对GB4706.48-2000《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加湿器的特殊要求》的修订。本部分与GB4706.48-2000相比,主要变化如下:---第1章增加电压范围,注1中增加了适用范围,注2中删去了热带地区使用的注意情况,注3中不适用范围增加了液体加热器;---3.1.6增加了注释;---7.1增加电*式加湿器应标注额定输入功率;---7.12增加说明书应包括除垢细节;---第10章删去了测量电*式加湿器的*大输入功率和*大输入电流;---22.103中两*断开距离修改为满足过电压类别Ⅲ条件下的全*断开;---增加29.2;---删去了GB4706.48-2000中的30.3。本部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本部分由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美的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亚都室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鲁建国、刘开、陈卉、魏国庆、朱焰。本部分于2000年首次发布,本次为**次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