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GB 4706本部分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电挥发器的安全,这些器具包括空气清新器和驱虫器。英文名称: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 - Safety-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vaporizers
标准状态:作废
替代情况:被GB 4706.81-2014代替
中标分类:轻工、文化与生活用品>>家用电器、日用机具>>Y69其他
ICS分类:家用和商用设备、文娱、体育>>97.180其他家用和商用设备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发布日期:2006-07-17
实施日期:2007-05-01
作废日期:2016-01-01
出版日期:2007-05-01
页数:平装16开 页数:13, 字数:20千字
前言
4706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GB4706是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的系列标准,分为以下几部分:第1部分:通用要求;第2部分:特殊要求。本部分等同采用IEC 60335-2-101:2002《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挥发器的特殊要求》。本部分应与GB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配合使用。本部分中写明“适用”的部分,表示GB4706.1—2005中的相应条文适用于本部分;本部分中写明“替换”或“修改”的部分应以本部分为准;本部分中写明“增加”的部分,表示除要符合GB4706.1—2005中相应条文外,还应符合本部分所增加的条文。本部分对IEC 60335-2-101《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挥发器的特殊要求》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a)“第1部分”一词改为“GB 4706.1-2005”;b)用小数点‘.’代替用作小数点的逗号‘,’。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家用电器研究远。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温州欧斯达电器实业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德军、许力、鲁建国、毛旭春、方世文。本部分委托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