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海洋船舶系泊与航行试验的项目及其试验条件、试验内容及程序、试验记录与报告的一般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海洋船舶常规项目的试验。本标准规定以外的特殊装置与设备及海上移动平台的试验可参照执行。英文名称:General provisions for programming mooring and sea trials of sea going ships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替代GB/T 3471-1995
中标分类:船舶>>船舶总体>>U13海洋交通运输船总体
ICS分类:造船和海上建筑物>>船舶和海上建筑物综合>>47.020.01造船和海上建筑通用标准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发布日期:2011-12-30
实施日期:2012-06-01
出版日期:2012-06-01
页数:【胶订-大印张】136页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GB/T3471—1995《海船系泊及航行试验通则》。本标准与GB/T3471—1995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删除了蒸汽锚机(1995年版4.2.1.1)、干舷甲板以下液舱水密舱壁上水密门的关闭装置(1995年版13.2.2)、号钟、号锣(1995年版14.2.3)、救生艇电台(1995年版43.2.6)、无线电报遇险信号自动拍发器和自动报警器(1995年版43.2.7)、无线电话报警信号发生器(1995年版43.2.8)、无线电话遇险频率值班接收机(1995年版43.2.9)、测向仪(1995年版44.7)等设备的试验内容以及初始回转试验(1995年版46.6);———增加了船舶安全报警系统(本版43.2.10)、自动识别仪(本版43.2.11)、航行数据记录仪(本版44.7)、电子海图(本版44.11)等系统或设备及瘫船(本版第58章)的试验内容;———修改了救生设备试验载荷(本版6.2.2.3和6.2.2.4,1995年版6.2.2.3和6.2.2.4)、航速公式(本版46.1.2.3,1995年版46.1.2.4)及水灭火系统(本版16.2.1,1995年版16.2.1)、天线装置(本版43.2.1,1995年版43.2.1)、供电电源检查(本版43.2.2,1995年版43.2.2)、无线电示位标(本版43.2.3,1995年版43.2.10)、雷达应答器(本版43.2.6,1995年版43.2.13)、中频(MF)/高频(HF)无线电设备(本版43.2.8,1995年版43.2.15)、测深仪试验(本版44.4,1995年版44.4)、电罗经试验(本版44.6,1995年版44.6)、导航雷达的试验(本版44.9,1995年版44.9)、威廉逊溺水救生(本版46.7,1995年版46.8)等系统或设备的试验内容;———修改了标准附录的性质(见附录A,1995年版附录A)。本标准由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海洋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2)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江苏熔盛造船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华、武晶、刘金华、邱汉如、张戌岐、王俊、程楠、张衍胜。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3471—1983,GB/T3471—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