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按本规范进行抗震设计的建筑,其抗震设防目标是:当遭受低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多遇地震影响时,一般不受损坏或不需修理可继续使用,当遭受相当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地震影响时,可能损坏,经一般修理或不需修理仍可继续使用,当遭受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预估的罕遇地震影响时,不致倒塌或发生危及生命的严重破坏。英文名称:Code for seismic design of buildings
标准状态:作废
替代情况:替代GBJ 11-1989;被GB50011-2010代替并废止
中标分类:工程建设>>工程抗震、工程防火、人防工程>>P15工程抗震
ICS分类:建筑材料和建筑物>>建筑物的防护>>91.120.25地震和防振
发布部门: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
发布日期:2001-07-20
实施日期:2002-01-01
作废日期:2010-12-01
出版日期:2004-05-10
页数:199页
前言
工程抗震相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