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废旧复印机、打印机和速印机再制造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再制造产品要求、从事再制造的企业和人员要求、再制造知识产权界定,以及再制造产品标识、标志和包装等要求。适用于废旧复印机、打印机和速印机整机再制造企业开展整机再制造生产活动和内部管理活动,以及外部对其生产活动、*终产品的监管。其他办公设备再制造可参照使用。标准状态:现行
ICS分类:环保、保健与安全>>13.030废物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发布日期:2017-11-01
实施日期:2018-05-01
页数:20页
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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