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代替GB/T 8949-1995《鞋面用合成革》。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T 8949-1995。 本标准规定了聚氨酯干法人造革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针织布基和机织布基为底基,经干法聚氨酯涂层工艺制造的人造革。 本标准与GB/T 8949-1995相比主要变化为: ———本标准产品分类由原标准按用途分为A类、B 类、C 类三类改为按布基分类分为A 类、B类两类; ———本标准在4.1.3每卷长度及其*限偏差由原标准的长度一般为50m/卷,*限偏差为+0.1m 改为 长度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长度不能为负偏差; ———本标准4.1.4按每卷长度确定不同的指标; ———本标准取消产品质量分级; ———本标准根据物理力学性能对产品的重要程度分为通用物理力学性能(4.3.1)和协商物理力学 性能(4.3.2); ———本标准5.2由原标准从产品上沿经向裁取0.65m以上作为样品改为产品沿经向裁取0.8m; ———本标准增加耐揉搓性,耐顶破强度、耐黄变、低温耐折的要求。英文名称:Polyurethane dry-processing artificial leather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替代GB/T 8949-1995
中标分类:轻工、文化与生活用品>>皮革加工与制品>>Y47人造革、合成革
ICS分类:纺织和皮革技术>>纺织产品>>59.080.40涂覆织物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发布日期:2008-08-19
实施日期:2009-05-01
出版日期:2008-11-01
页数:11页
前言
本标准代替GB/T8949-1995《鞋面用合成革》。本标准与GB/T8949-1995相比主要变化为:---本标准产品分类由原标准按用途分为A 类、B 类、C 类三类改为按布基分类分为A 类、B 类两类;---本标准在4.1.3每卷长度及其*限偏差由原标准的长度一般为50m/卷,*限偏差为+0.1m改为 长度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长度不能为负偏差;---本标准4.1.4按每卷长度确定不同的指标;---本标准取消产品质量分级;---本标准根据物理力学性能对产品的重要程度分为通用物理力学性能(4.3.1)和协商物理力学性能(4.3.2);---本标准5.2由原标准从产品上沿经向裁取0.65m 以上作为样品改为产品沿经向裁取0.8m;---本标准增加耐揉搓性,耐顶破强度、耐黄变、低温耐折的要求。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T8949-1995。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塑料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由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起草,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双龙分公司、浙江禾欣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参与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顾宇霆、田为坤、邹惠忠、金梅、邹永华。本标准所代替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T8949-1988,GB/T8949-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