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纤维水泥波瓦(以下简称波瓦)及其脊瓦的分类与代号、等级、形状与规格、标记、原材料、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与合格证明书、包装、运输与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矿物纤维、有机纤维或纤维素纤维作为增强纤维,以通用硅酸盐水泥为胶凝材料、采用机械化生产工艺制成的建筑用波瓦及与之配套使用的脊瓦。英文名称:Fiber cement corrugated sheets and ridge tile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替代GB/T 9772-1996
中标分类:建材>>建材产品>>Q14混凝土制品
ICS分类:建筑材料和建筑物>>建筑材料>>91.100.40纤维增强水泥制品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发布日期:2009-03-09
实施日期:2009-11-05
出版日期:2009-11-05
页数:12页
前言
本标准与ISO9933-1995《纤维增强水泥制品 屋面和覆盖用大波瓦或非对称截面瓦和配件》、ISO9383-1995《纤维增强水泥制品 屋面用小波瓦或非对称截面瓦和配件》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本标准代替GB/T9772-1996《石棉水泥波瓦及其脊瓦》。本标准与GB/T9772-1996相比主要差异为:---修改了标准名称;---明确了标准的适用范围;---扩大了增强纤维的品种;---对波瓦的波高进行了重新划分,与国际标准接轨(原标准3.3,新标准3.3);---形状与尺寸偏差指标作了修改,增加了对角线差项目;---根据抗折强度分为三个强度等级,取消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质量等级(原标准3.2,新标准3.2);---执行现行的GB/T7019-1997《纤维水泥制品试验方法》规定的试验方法。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水泥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97)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苏州混凝土水泥制品研究院、苏州中材建筑建材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株洲纤维水泥制品厂、广州市广易实业有限公司、河南建喜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河南省信阳市上游石棉水泥制品厂、安徽省宁国华普建材有限公司、四川嘉华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黄石市华新纤维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冯立平、吴楠峰、黄裕慰、刘剑清、靳留海、邹泽民。本标准1988年首次发布,1996年**次修订,本次为第二次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