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放射源的危险活度及其分类。 本标准适用于在工业、医疗、农业、科研和教育等民用领域使用的放射源,军事或国防计划中使用的放射源也可参照(参考)。对被恶意使用的放射源可供参考。 本标准不适用于核材料(含有钚-239的源除外)、产生辐射的射线装置(此类装置生产的或者作为靶材料在此类装置中使用的放射源除外)、运输中的放射性货包及照射情景十分不同于本标准设定情景的那些情况,例如废物管理和考试弃源的处置方案时。英文名称:Classification of radioactive sources based on dangerous index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废止公告: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国卫通[2016]24号
中标分类:医药、卫生、劳动保护>>卫生>>C57放射卫生防护
ICS分类:环保、保健与安全>>13.100职业安全、工业卫生
发布部门:卫生部
发布日期:2008-03-12
实施日期:2008-10-01
作废日期:2016-12-28
出版日期:2008-10-01
页数:21页
前言
放射卫生防护相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