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我国职业病诊断标准编写的原则、内容、结构和格式。 本标准适用于我国职业病诊断标准的编写。英文名称:Guideline for drafting diagnostic criterias of occupational diseases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替代GBZ/T 218-2009废止
中标分类:医药、卫生、劳动保护>>卫生>>C60职业病诊断标准
ICS分类:环保、保健与安全>>13.100职业安全、工业卫生
发布部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
发布日期:2017-09-30
实施日期:2018-04-01
页数:11页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Z/T 218—2009《职业病诊断标准编写指南》。与GBZ/T 218—2009相比,主要修改如下: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的编写要求; ——删除了诊断原则的编写要求; ——增加了诊断依据的编写要求; ——修改了诊断分级或分期的编写要求; ——增加了鉴别诊断的编写要求; ——删除了原附录B(职业病诊断标准的格式); ——增加了附录B(标准中的字号和字体)。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 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上海肺科医院(上海市职业病防治院)、黑龙江省第二医院、辽宁省职业病防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朝阳医院、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秋鸿、周安寿、孙道远、李晓军、余晨、谢晓霜、蒋轶文、夏玉静、谷京宇。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16854.1—1997; ——GBZ/T 218—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