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文件规定了庄稼医院的相关术语和定义、基本功能、建设要求、管理要求、运营服务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庄稼医院的建设、管理和运营,网上庄稼医院管理运营及其他提供农化服务的相关机构可参照本标准。英文名称:Construction and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on the agricultural information and technology service center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替代GH/T 1122-2015
中标分类:综合>>经济、文化>>A10商业、贸易、合同
ICS分类:社会学、 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公司(企业)的组织与管理>>03.100.20贸易、商业活动、市场营销
发布部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发布日期:2020-12-07
实施日期:2021-03-01
页数:12页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代替 GH/T 1122-2015《庄稼医院建设与管理规范》,与 GH/T 1122-2015 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a) 更改了“范围”的内容;b) 更改了“术语和定义”中庄稼医院和庄稼医生的定义(见 3.1、3.2,2015 年版的 3.1、3.2);c) 更改了“基本功能”中农技推广、咨询与培训的内容(见 4.3,2015 年版的 4.4);d) 更改了“建设要求”中建设原则的内容(见 5.1.1,2015 年版的 5.1.1),增加了有关信息建设的原则(见 5.1.4);e) 更改了“建设要求”中对选址的要求(见 5.2.1、5.2.3,2015 年版的 5.2.1、5.2.3);f) 增加了“建设要求”中有关信息化设备的内容(见 5.4.6);g) 更改了“管理要求”中场所管理的内容(见 6.1.5,2015 年版 6.1.5);h) 增加了“管理要求 ”中财务管理的内容(见 6.5);i) 更改了“管理要求”中有关制度、档案管理的内容(见 6.6.1,2015 年版的 6.5.1),删除了主要制度在显著位置明示的内容(见 2015 年版 6.5.2);增加了“管理要求”中有关不同形式档案的管理内容(见 6.6.3);j) 更改了“运营服务要求”中病虫草鼠害防治的内容(见 7.1.2、7.1.3.、7.1.4,2015 年版 7.3.2、7.3.3、7.3.4);k) 增加了“运营服务要求”中测土配方施肥有关信息化手段、自动配肥和建立施肥配肥示范区的内容(见 7.2.3、7.2.4、7.2.5);l) 增加了“运营服务要求”中农技推广、咨询与培训的内容(见 7.3.2);m) 增加了“运营服务要求”中绿色农资商品服务的内容(见 7.4.2);更改了“运营服务要求”中农资商品销售有关台账和服务电话的内容(见 7.4.5、7.4.6,2015 年版 7.1.4、7.1.5),增加了预约配送和信息化技术服务的内容(见 7.4.7、7.4.8),删除了公布服务电话的内容(见 2015 年版 7.1.5);n) 更改了“运营服务要求”中其他服务方面的内容(见 7.5.1,7.5.2,2015 年版 7.5.1、7.5.3),增加了代理金融服务的内容(见 7.5.4)。本文件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科教社团部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农业生产资料流通协会、北京商业管理干部学院、浙江中农在线有限公司、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北京商业机械研究所。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殿平、杨谦、龙文、黎少华、符纯华、温琦、王军、艾永梅、张丽君、裘进、杨荣、杨枫、赵方慧、田尉婧、臧佳、汪聪、费铮。本文件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H/T 1122—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