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导则适用于核动力厂营运单位的核事故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以及国务院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营运单位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工作的监督管理,给出了在不同阶段对核动力厂营运单位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的具体要求。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替代HAD002/01-2010
发布部门:国家核安全局
发布日期:2019-11-29
实施日期:2020-01-01
页数:3页
前言
本导则是指导性文件。在实际工作中可以采用不同于本导则的方法和方案,但必须证明所采用的方法和方案至少具有与本导则相同的安全水平。本导则的附录为参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