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石墨制化工设备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要求。 本标准主要适用于不透性石墨制化工设备及零部件。不透性炭制化工设备及透性石墨制化工设备也可以参照使用。 石墨设备适用范围: a)*大工作压力为2.4MPa; b)石墨壁温度在600C^400℃之间。 本标准不适用于下列石墨设备: a)直接用火焰加热的石墨设备; b)核能装置中的石墨设备; C浇注类石墨设备。英文名称:Specification of graphite chemical process equipment
标准状态:作废
替代情况:替代HG 2370-1992;被HG/T 2370-2017代替
中标分类:化工>>化工机械与设备>>G94非金属化工机械设备
ICS分类:化工技术>>71.120化工设备
发布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6-01-17
实施日期:2006-07-01
作废日期:2018-04-01
出版日期:2006-07-01
页数:8页
前言
本标准代替HG2370-1992《石墨制化工设备技术条件》。本标准与HG2370-199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由原来的强制性标准改为推荐性标准;-增加了前言、术语和定义;-对适用的石墨材料作了说明,对适用的温度、压力范围作了界定,对不适用条件作了补充;-鉴于石墨设备应用面的扩大以及材料品种的增加,扩大了选材范围,例如增加了半石墨材料,也因此对一些并非各个品种都需要的性能要求作了删除。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非金属化工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62)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南通山剑石墨设备有限公司、南通扬子江石墨设备有限公司、南通三圣石墨设备科技有限公司、天华化工机械及自动化研究设计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姚建、白网荣、李瑞清、冯圣君、曹文华、周杰。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HG5-1319-1980;-HG2370-1992-HG/T2370-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