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热熔型氟树脂(PVDF)涂料产品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和贮存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以聚偏二氟乙烯树脂(PVDF)和丙烯酸醋类树脂为主要成膜物,加人颜填料(清漆不加)、溶剂、助剂等制成的热熔型氟树脂涂料。该涂料主要用于金属表面的预涂装,起装饰和保护作用。英文名称:Hot-melt fluorocarbon resin (PVDF) coatings
标准状态:作废
替代情况:被HG/T 3793-2019代替
中标分类:化工>>涂料、颜料、染料>>G51涂料
ICS分类:涂料和颜料工业>>87.040涂料和清漆
发布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5-07-10
实施日期:2006-01-01
作废日期:2020-07-01
出版日期:2006-01-01
页数:12页
前言
本标准非等效采用美国建筑材料协会AAMA2605-02((铝型材和板材的超高性能有机涂层的自发性规范、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涂料和颜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化工建设总公司常州涂料化工研究院。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上海三爱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氟特科技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唐瑛、朱东、侯汉亭、冯国萍。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委托全国涂料和颜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