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193-2013 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验收技术规范

百检网 2022-10-26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安装、调试、试运行和验收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安装和验收活动。
英文名称: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Installation and Acceptance of Ambient air Quality Continuous Automated Monitoring System for SO2, NO2, O3 and CO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部分代替HJ/T 193-2005
发布部门:环境保护部
发布日期:2013-07-30
实施日期:2013-08-01
出版日期:2013-08-01
页数:38页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规范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以下简称监测系统)的安装和验收,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中气态污染物连续监测系统的组成、安装、调试、试运行和验收的技术要求。本标准是对《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T193-2005)部分内容的修订。本标准首次发布于2005 年,本次为**次修订。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明确了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安装和验收技术要求。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T193-2005)有关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和验收的内容废止。本标准附录A 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 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3 年7 月30 日批准。本标准自2013 年8 月1 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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