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钢铁工业生产单元(不含焦化)废水处理工程技术要求与回用原则,以及综合污水治理与回用工程的总体要求、工艺技术、设计参数、设备与材料、检测与控制、施工、验收和运行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钢铁工业生产单元废水治理与回用的过程控制及综合污水治理与回用工程,可作为钢铁工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与施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建成后运行与管理的技术依据。英文名称: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waste water treatment and reuse of iron and steel industry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部门:环境保护部
发布日期:2012-10-17
实施日期:2013-01-01
出版日期:2013-01-01
页数:28页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规范钢铁工业废水治理及回用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环境污染,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钢铁工业废水治理及回用工程的总体要求、工艺设计、主要工艺设备与材料、检测与控制、施工、验收和运行等的技术要求。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 2012 年10 月17 日批准。本标准自 2013 年1 月1 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