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适用于污染物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污染物排放过程(工况)自动监控系统与监控中心之间的数据传输,规定了传输的过程及参数命令、交互命令、数据命令和控制命令的格式,给出了代码定义,本标准允许扩展,但扩展内容时不得与本标准中所使用或保留的控制命令相冲突。 本标准还规定了在线监控(监测)仪器仪表和数据采集传输仪之间的数据传输格式,同时给出了代码定义。英文名称:Data transmission standard for online monitoring systems of pollutant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替代HJ 212-2005
发布部门:环境保护部
发布日期:2017-04-24
实施日期:2017-05-01
页数:32页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指导污染物在线监控(监测)系统的建设,规范数据传输,保证各种污染物监控监测仪器设备、传输网络和环保部门应用软件系统之间的连通,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污染物在线监控(监测)数据传输过程的数据格式和代码定义。 本标准的附录 A、B 为规范性附录,附录 C、D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是对《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T 212-2005)的修订。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 2005 年,本次为**次修订。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 ——扩充了标准的适用范围,新增污染物排放过程(工况)自动监控设备和监控中心之间的数据交换传输; ——新增了数据采集传输仪与在线监控(监测)仪器仪表之间的数据传输通讯协议; ——新增了现场机与上位机之间的数据传输网络; ——修改了设备**标识 MN 描述; ——修改了是否拆分包及应答标志 Flag 描述; ——删除了报警相关的字段对照表中字段、命令字、通讯示例; ——增加了污染物排放过程(工况)监控监测因子编码规则; ——明确了系统编码的分类,对扩充部分进行了定义; ——明确了命令的分类,扩充了命令; ——在代码定义章节中扩充了《执行结果定义表》; ——在代码定义章节中扩充了《请求返回表》; ——新增了《实时数据标记定义表》; ——在附录 A 循环冗余校验(CRC)增加了算法示例; ——扩充了《水监测因子编码表》和《气监测因子编码表》,引用并定义了新的污染物编码,单独列出了《声环境监测因子编码表》; ——新增了《污水排放过程(工况)监控处理工艺表》、《污水排放过程(工况)监控监测因子编码表》、《烟气排放过程(工况)监控处理工艺表》、《烟气排放过程(工况)监控监测因子编码表》、《现场端设备分类编码表》、《现场端信息分类编码表》、《现场端信息编码表》; ——完善并扩充了各条命令的通讯过程示例; ——新增了污水、烟气污染物排放量及均值的计算方法; ——新增了垃圾焚烧中关于炉膛焚烧温度的监测因子。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T 212-2005)废止。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西安交大长天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环境保护部信息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 2017 年 4 月 24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17 年 5 月 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