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医疗废物微波消毒集中处理工程的污染物与污染负荷、总体要求、工艺设计、主要工艺设备和材料、检测与过程控制、主要辅助工程、职业卫生、施工与验收、运行与维护等。 本标准适用于医疗废物微波消毒集中处理设施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及运行等全过程,可作为医疗废物微波消毒处理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与施工、验收及建成后运行与环境管理的技术依据。英文名称: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centralized treatment engineering of microwave disinfection on medical waste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替代HJ/T 229-2006
发布部门:生态环境部
发布日期:2021-04-30
实施日期:2021-04-30
页数:20页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医疗废物微波消毒集中处理工程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医疗废物微波消毒集中处理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维护的技术要求。本标准首次发布于 2006 年,本次为**次修订。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完善了术语和定义;——补充了微波与高温蒸汽组合消毒处理工艺的技术要求,并优化了工艺参数;——优化了微波消毒集中处理工程建设选址和规模要求;——细化了微波消毒集中处理工程的运行和检测要求;——明确了微波消毒集中处理工程的设备和材料要求;——增加了附录 A(资料性附录)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产生量估算方法;——增加了附录 B(资料性附录)医疗废物微波消毒处理效果检测布点与评价要求。本标准附录 A 和附录 B 为资料性附录。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医疗废物微波消毒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试行)》(HJ/T 229—2006)废止。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科学院大学、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所、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本标准生态环境部 2021 年 4 月 30 日批准。本标准自 2021 年 4 月 30 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