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水性涂料环境标志产品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水性涂料和配用腻子。 本标准不适用于水性防水涂料、水性船舶漆。英文名称: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environmental labeling products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替代HJ/T 201-2005废止
发布部门:环境保护部
发布日期:2014-03-31
实施日期:2014-07-01
出版日期:2014-07-01
页数:8页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减少涂料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保护环境,制定本标准。本标准提出了水性涂料的有害物质限量要求。本标准对《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水性涂料》(HJ/T 201-2005)进行了修订,主要变化如下:——调整了标准的适用范围;——调整了不得人为添加的物质要求——增加了乙二醇醚及其酯类物质的限量要求;——提高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限量要求;——提高了苯、甲苯、二甲苯、乙苯总量的限量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环境保护部环境发展中心。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4 年3 月31 日批准。本标准自2014 年7 月1 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HJ/T 201-2005、 HBC 12-2002、HJBZ 4-1999、HJBZ 4-1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