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超滤装置的分类与命名、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和储存。 本标准适用于受污染水(含工业废水)和水溶液处理中使用的超滤装置。英文名称:Specifications for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product -- Ultrafiltration equipment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HCRJ 066-1999
中标分类:机械>>通用机械与设备>>J88环境保护设备
ICS分类:环保、保健与安全>>废物>>13.030.40废物处置和处理设备与装置
发布部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发布日期:2006-07-28
实施日期:2006-09-15
出版日期:2006-09-15
页数:12页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障污染治理设施质量,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超滤装置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水污染治理技术委员会)。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6 年7 月28 日批准。本标准自2006 年9 月15 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代替《超滤装置》(HCRJ 066-1999)。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