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汽油车稳态工况法排气污染物测量的主要设备—底盘测功机和五气分析仪的规格、功能和性能的技术要求及测试方法,计算机控制软件功能的基本要求;检测站日常检验、检测站现场安装检验和型式核准检验的项目要求和测试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汽油车稳态工况法排气污染物测量设备的生产、使用和型式核准检验。英文名称:Equipment specifications and quality control requirements for Gasoline vehicles exhuast emission test in steady-state loaded mode
标准状态:现行
中标分类:环境保护>>污染物排放标准>>Z64流动污染源排放标准
ICS分类:环保、保健与安全>>空气质量>>13.040.50移动源排放限值
发布部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发布日期:2006-07-18
实施日期:2006-09-01
出版日期:2006-09-01
页数:51页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GB18285-2005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保证排放检测工作的质量,控制汽油车污染物排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制定本标准。汽油车稳态工况法排气污染物测量的主要设备有底盘测功机、五气分析仪和污染物排放检测计算机控制软件。本标准规定了底盘测功机和五气分析仪的规格、功能和性能的技术要求及测试方法,计算机控制软件功能的基本要求等。本标准规定了检测站日常检验、检测站现场安装检验和型式核准检验的项目要求和测试方法。在型式核准检验的项目方面,规定了必须核准检验的项目,也规定了根据具体情况可选择的核准检验的项目。本标准为首次颁布。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理工大学。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6 年7 月18 日批准。本标准自 2006 年 9 月 1 日起实施。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