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电磁管道流量计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测量封闭管道内不可压缩的水、污水(废水)的电磁流量传感器与电磁流量转换器组合的电磁流量变送器或电磁流量计。 应用于特殊场合的流量计,除符合本标准外,还应满足相关的特殊要求。英文名称: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product Electromagnetic pipe flowmeters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HBC 34-2004
中标分类:>>>>N12;J88
ICS分类:计量学和测量、物理现象>>流体流量的测量>>17.120.10封闭管道中流量的测量
发布部门:环境保护部
发布日期:2007-11-22
实施日期:2008-02-01
出版日期:2008-02-01
页数:9页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障环境监测仪器质量,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电磁管道流量计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电磁管道流量计》(HBC 34-2004)废止。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水污染治理委员会)、上海星空自动化仪表有限公司。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7年11月22日批准。本标准自2008年2月1日实施。本标闪讪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