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废气吸附净化装置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处理风量为50~20000m3/h,去除气态或气溶胶态污染物的工业废气吸附净化装置。英文名称: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product Adsorption gas cleaner for industrial emission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HCRJ 037-1998
中标分类:机械>>通用机械与设备>>J88环境保护设备
ICS分类:环保、保健与安全>>空气质量>>13.040.99有关空气质量的其他标准
发布部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发布日期:2007-06-25
实施日期:2008-03-01
出版日期:2008-03-01
页数:12页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范工业废气吸附净化装置技术要求,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工业废气吸附净化装置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和检验规则。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工业废气吸附净化装置》(HCRJ037-1998)废止。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废气净化委员会)、中冶集团建筑研究总院环境保护分院。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2007 年 12 月 3 日批准。本标准自2008 年3 月 1 日起实施。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