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再生鼓粉盒类环境标志产品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测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单色和彩色激光打印机、复印机及多功能一体机用再生鼓粉盒。英文名称: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environmental labeling products Remanufactured toner cartridge
标准状态:现行
中标分类:轻工、文化与生活用品>>文教、体育、娱乐用品>>Y54办公用品及办公机具
ICS分类:信息技术、办公机械设备>>35.260办公机械
发布部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发布日期:2007-12-21
实施日期:2008-04-01
出版日期:2008-04-01
页数:17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减少再生鼓粉盒在生产、使用和处置过程中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影响,促进环保产品的使用,制定本标准。本标准参照德国蓝天使《再生鼓粉盒》(RAL-UZ 55 Reprocessed Toner Modules)标准,对再生鼓粉盒中有毒有害物质限值及环境设计、回收与再利用和公开信息提出了要求。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适用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发展中心、珠海天威飞马打印耗材有限公司、广东省打印耗材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珠海思美亚碳份有限公司、珠海纳思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新威俊(珠海)打印器材有限公司、上海澳灵顿电子有限公司。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2007 年 12 月 21 日批准。本标准自 2008 年 4 月 1 日起实施。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