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煤炭采选业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本标准将清洁生产标准指标分为五类,即生产工艺与装备要求、资源能源利用指标、产品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末端处理前)、环境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铅蓄电池生产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清洁生产潜力与机会的判断,以及清洁生产绩弹效评定和清洁生产绩效公告制度,也适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证等环境管理制度。英文名称:Cleaner production standard Lead acid battery industry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废止公告:国家发改委、环保部、工信部关于发布电池等4个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的公告 2015年第36号
发布部门:环境保护部
发布日期:2008-11-21
实施日期:2009-02-01
作废日期:2015-12-31
出版日期:2009-02-01
页数:9页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保护环境,为煤炭采选业开展清洁生产提供技术支持和导向,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在达到国家和地方环境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当前的行业技术、装备水平和管理水平,铅蓄电池工业企业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本标准分为三级,一级代表国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二级代表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三级代表国内清洁生产基本水平。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本标准也将不断修订,一般每三到五年修订一次。本标准为首次发布。